1.安置地去向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实行“从哪来回哪去”的政策,即退役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结婚满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双方到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2周年。
3.因其他特殊原因,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退役士兵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由省级以上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1.因战致残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是烈士子女的;4.父母双亡的。
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放宽了安置地限制,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2.如何办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军人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本人携带《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银行进账通知单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凭证,到安置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其中,退役军人服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医疗保险金发给本人,有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及办理方式,请点击下方链接获取详细信息。
3.退役士兵学历提升能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中等职业教育】
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
【高职(大专)】
退役士兵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
【专升本】
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申请专升本,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有关高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成人本科】
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增加10分投档,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普通高考】
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研究生招考】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初试加分政策之间调剂。
4.退役后能参加哪些培训课程?
培训包括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一般采用,采用“互联网+培训”等多种教学手段,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帮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时转变角色,融入社会,再立新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军事人才向社会急需技能人才转变,更好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对培训课程感兴趣的战友,可以在返乡报到时,向当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具体培训课程安排。
来源于中国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