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5类补助,发放对象、标准及到账时间详解!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阅读:216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又到了年终岁尾的时候,大家开始关心各项补助的问题。比如今年刚退役的战友,回地方后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问题;还有伤病残退役士兵相关保险、抚恤金等问题……

1、军人伤亡保险残疾保险金和军人伤亡保险附加参加保险金

发放对象:因战、因公致伤残,鉴定为1-10级伤残等级的军人;因病致残疾,鉴定为1-6级伤残的军人。

发放标准:

①残疾保险金:因战、因公致伤残的残疾保险金给付计算规定:依据评定残疾等级的受伤时间的当月本人工资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奖励工资)乘以相应给付月数确定。因病致伤残的残疾保险金给付计算规定:依据评定残疾等级的疾病首次确诊时间的当月本人工资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奖励工资)乘以相应给付月数确定。

②附加残疾保险金:附加残疾保险金的计发标准,以附加残疾保险金对应的总额(附加死亡保险金现行标准为30万元),乘以相应的残疾等级计发比例,予以发放。

发放时间:军人在服役期间因伤病评残后,可以享受军人伤亡残疾保险金和军人伤亡保险附加残疾保险金,最快的在一个多月左右到账,但通常绝大多数单位的保险金发放在一年左右。也就是今年评定残疾等级的,通常在次年评定的时间前后会到账。具体到账时间,需要待保险赔付通过后领取。如果在次年评定的时间,还没有到账,就一定要与原单位联系沟通,看是否是本人提交保险的申报材料不全,如果是的话,就需要本人及时按规定补充申报材料。

2、残疾军人定期抚恤金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退役移交安置当年的残疾抚恤金仍由部队发放。通常按年度发放。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退出现役的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规定逐月发给。各地在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时,有些地方还区分有工作单位和无工作单位、无固定收入人群,通常有工作单位的按照国家标准发放,无工作单位的且无固定收入的通常高于国家标准发放,例如江苏省南京市等。

3、伤病残退役士兵一次性移交安置补助费

发放对象:依据政策,自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政府安置的1级至6级残疾或因病经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享受安置补助费。

发放标准:①鉴定为1级-2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在移交政府安置时,给予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70000元。②鉴定为3级-4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在移交政府安置时,给予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50000元。③鉴定为5级-6级残疾等级和通过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役军人,在移交政府安置时,给予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30000元。

发放时间:发放时间通常在本人回地方办理报到手续前后。

4、部队一次性退役金

发放对象:(1)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和军士退出现役的;(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3)符合退休安置条件的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军士,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自主就业的;(4)2011年10 月31 日以前入伍、并在此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

发放时间:在退役费结算中,每一个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离队时都会领取到一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此卡领取后,在激活前,都是没有金额的。只有在本人退役回地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登记报到,且到指定银行网点激活后,待原部队单位财务部门打款后,方可提取。参考时间是在本人办理退役金专用卡激活后3-7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是单位财务打款时间为准。

发放标准:包括基本标准和增发部分。

①基本标准:士兵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

②增发部分: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下列比例增发退役金:获得中央军委、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退役金。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退役金标准适时调整。

退役金根据退役金标准和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发: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服现役年限。服现役年限从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到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5、地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一次性经济补助,指对自主就业安置方式的退役士兵个人发放的经济补助资金,是由地方一次性发放的,标准是由各省市区制定。

发放对象: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发放时间和发放标准:地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其标准和发放时间,各地都是有差异的。

来源于爱兵退役人才网

Copyright © 2002-2024 成都东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 都江堰市 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
邮编:611844
蜀ICP备12011972号